土地征收后原承包经营权自动终止吗
台州椒江律师事务所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土地征收基于公共利益,是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合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定程序公告并实施。
(2)土地征收后所有权性质改变,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原建立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随之消灭,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丧失,发包方需依法收回承包地。
(3)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提醒:
土地征收时,承包方要留意征地程序合法性,及时关注补偿标准和发放情况,若遇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解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确认征地合法性。承包方要查看征地是否有合法审批手续,可要求政府部门公开相关文件,避免遭遇违法征地。
(二)了解补偿标准。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确保自身权益。
(三)签订补偿协议。与相关部门签订详细的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保障补偿落实。
(四)配合收回土地。在获得合理补偿后,按规定配合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而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土地征收指国家为公共利益,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征收依法获批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告并实施。
2.土地征收后,所有权从集体变为国家。基于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会随之消灭,自征地公告发布,承包方丧失该权利,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3.承包方有权获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土地征收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终止。
法律解析:
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即土地征收。征收土地需经法定程序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被依法征收后,所有权性质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设立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消灭,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丧失,发包方应依法收回承包地。不过,承包方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相应补偿。如果大家在土地征收及承包经营权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土地征收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终止。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改变了所有权性质,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设立的承包经营权自然消灭。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丧失,发包方应收回承包地。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政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土地征收程序,确保公告透明、实施公平。
2.发包方及时依法收回承包地,避免后面纠纷。
3.保障承包方的补偿权益,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1)土地征收基于公共利益,是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合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定程序公告并实施。
(2)土地征收后所有权性质改变,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原建立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随之消灭,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丧失,发包方需依法收回承包地。
(3)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提醒:
土地征收时,承包方要留意征地程序合法性,及时关注补偿标准和发放情况,若遇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解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确认征地合法性。承包方要查看征地是否有合法审批手续,可要求政府部门公开相关文件,避免遭遇违法征地。
(二)了解补偿标准。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确保自身权益。
(三)签订补偿协议。与相关部门签订详细的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保障补偿落实。
(四)配合收回土地。在获得合理补偿后,按规定配合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而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土地征收指国家为公共利益,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征收依法获批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告并实施。
2.土地征收后,所有权从集体变为国家。基于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会随之消灭,自征地公告发布,承包方丧失该权利,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3.承包方有权获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土地征收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终止。
法律解析:
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即土地征收。征收土地需经法定程序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被依法征收后,所有权性质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设立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消灭,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丧失,发包方应依法收回承包地。不过,承包方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相应补偿。如果大家在土地征收及承包经营权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土地征收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终止。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改变了所有权性质,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设立的承包经营权自然消灭。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丧失,发包方应收回承包地。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政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土地征收程序,确保公告透明、实施公平。
2.发包方及时依法收回承包地,避免后面纠纷。
3.保障承包方的补偿权益,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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